海拉尔区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预防虚假诉讼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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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6/2 10:34:15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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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是虚假诉讼常用的方式,也是最方便的方式,仅凭一张借据即可。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应预防虚假的,对此建议如下:
一、着重审查借款给付情况,尤其是大额借贷,就算借款人认可借款交付,仍应让债权人提交付款凭证,不能仅以借据或收条进行判决。
二、对于债券人无法提供付款凭证或提供的付款凭证有疑问的,应着重审查债权人的经济能力,如与经济能力不相符,不能对借款试试进行认定。
三、同事应对借款发生原因、时间、款项流向等方面进行审查。
四、如债权人、债务人均要求调解的,并且未提供证据或提供证据证明力不足的情况下,应开庭审理后能够确定借贷事实的,在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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