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黄华法庭:积极响应执行攻坚“迅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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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5/16 20:40:00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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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法制网5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娟)永善法院黄华法庭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执行案件也随之增多,这意味着执行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但面对压力,法庭干警们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向执行难题宣战。在全国开展执行攻坚之际,仍有部分人不理法律的威慑,触及法律底线。5月12日,黄华法庭积极响应迅雷行动,对抗拒执行的两名被执行人依法拘留十五日并扣划其存款。
被执行人明某、明小某与申请人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于2016年12月25日判决,由明某、明小某连带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2509.88元。判决生效后,明某、明小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经法官督促,明某以双方仍有相邻纠纷,明确表示不履行。因明某家无法通公路,驾车后仍需要步行40分种才能到达。2017年5月12日,法庭干警七点过就出发,到村委会请上治安员步行出发,到达时明某一家已去地里干农活了,经社长多方联系后将明某及妻子叫回家中,干警表明来意,再次释明法律,经治安员给其做工作,明某仍不愿主动履行且态度蛮横。法庭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带回法庭。
回法庭后,法官们没作片刻的休息,又继续踏上执行路程,去到被执行人刘某某家。被执行人刘某某与申请人胡某某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由被告刘某某给付胡某某各项承包地征收补偿费30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某至今未履行。经查询,刘某某户于2012年获得承包地征收补偿款2463947.64元。刘某某面对执行干警的到来,总是以沉默或一句现在没有钱,在干警再三追问下,其表示只有依法接受处罚,现在无钱履行。随后,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庭。后多番做工作,其仍以无钱为由表示无法履行。经查,刘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义务,无论法官如何释法、教育,其都不以为然,挑战法律权威,最终,法院决定给予拘留十五日。
面对诉讼案件逐渐增多的实际,永善县人民法院黄华庭通过采取诉讼保全、积极调解、督促履行等方式降低执行案件升量以减少执行压力。年初至今,通过对已生效未进入执行程序案件的跟踪督促,15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所涉标的为629731.44元。经采取减量措施后,年初至今,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仅有33件,经过在执行过程中的对当事人的劝解执履行及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现执结15件。
案件不结,执行难未解,迅雷行动仍继续。近期,随着永善法院执行攻坚“迅雷行动”的开展,执行难题已逐渐得到化解,这让执行法官们对攻克执行难题、打赢执行难之硬仗树立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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