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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力无边,“躲猫猫”老赖现身被捉!
发布时间:2017/4/28 20:08:51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蔡劲松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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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善法院千里联动执行系列案

    民生法制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蔡劲松)叮铃铃……叮铃铃!

    “我们是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你院委托本院查找的邱某已经找到,我院已将被执行人邱某带到执行局办公室,请你院及时按法律程序作出处理!”

    “你好,我们是昆明市官渡区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杨某现已被带到我们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永善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电话响起,电话那头传来“迅雷行动”启动以来首个捷报——永善法院查找多时的被执行人邱某、杨某终于现身,并被千里之外的官渡区法院、大理市法院协助控制,六件执行案现重大转机!

    欠下多笔债务,债务人失信玩起“捉迷藏”。

    家住四川省隆昌县的邱某系永善某页岩砖厂经营人,因盐津县庙坝乡余某在邱某经营的砖厂务工时受伤,经永善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该砖厂赔偿余某各项经济损失16万元,仲裁调解书生效后,邱某拒绝给付赔偿款。刘某与邱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由邱某给付刘某货款18500元,法律文书生效后,邱某仍然未自觉给付货款。

    与邱某选择同样方式“捉迷藏”的还有永善县青胜乡的被执行人杨某,2014年以来,杨某出于经营需要先后与殷某、某融资机构签订民间借贷协议,共借款21万余元;同时因租赁合同和服务合同与他人发生纠纷。经永善法院审理,判决、调解由杨某给付四名权利人共计221118元,与杨某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还有其前妻魏某。法律文书生效后,杨某与魏某均未自觉给付相关款项,几名权利人无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执行,人财两“无”现“难题”。

    针对余某、刘某申请执行邱某两案,永善法院及时开展相关调查措施,经查被执行人之一永善县某砖厂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人系邱某!经调查发现,该砖厂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已停产数月,目前尚欠农户土地租赁费及部分工人工资,厂区留有少数破旧生产设备,经营人邱某离厂下落不明!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被执行人,经采取银行查控也未发现被执行人邱某及其经营的砖厂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与被执行人邱某相似,被执行人杨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作任何履行,法院也未查找到杨某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寻找案件突破口,柳暗花明现转机。

    据申请执行人提供信息,两名被执行人均长期在外承揽工程,但对财产线索和承揽工程情况却无法提供详细信息。查找不到可供执行财产,寻获被执行人行踪信息就成为案件执行的关键!为最大限度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永善法院执行干警一直采取相关措施并争取相关部门配合查找邱某、杨某的行踪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执行人邱某、杨某分别在大理市某宾馆和昆明市官渡区某招待所现身,永善法院及时联系大理市、官渡区两地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寻找并控制被执行人。案件执行得到两地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专人赶赴宾馆查找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经大理市法院执行干警大力开展思想工作,被执行人邱某在数小时内履行了相关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杨某已被永善法院带回开展执行。

    据了解,为助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早日实现,云南省法院启动执行攻坚“迅雷行动”,坚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加大案件执行过程中惩罚性措施适用力度。在各地法院的通力协作和大力配合下,为被执行人织就了一张五形的法网,“法”力无边,老赖终究无处遁行。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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