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新闻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反复释法 七旬退休老人主动配合执行
发布时间:2017/4/10 21:27:21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张涨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16338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民生法制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张涨)黄某与王某退休后,同居生活十年,因琐事发生争吵,分开生活。因同居生活期间的生活资料如何分配引发争议,一桩经两级法院审判,历时两年多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耐心释法,七旬老人主动配合执行,腾出房屋。

    教师黄某退休后,与王某相识,很快二人同居生活。王某用其收入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房屋,黄某用其养老金维持二人日常开支,且购置了彩电、电脑等生活用品。几年后,王某将房款还清。黄某表示,放弃对该房屋共有部分所有权,并经公证。二人分开生活后,就该房屋归谁所有,同居生活期间的费用怎么分担,引发争议。一审法院判决,王某购置的房屋归其所有,但应补偿黄某各项费用66400元,且黄某购置的电视、电脑等归其所有,黄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书生效后,黄某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现在没有住的地方,我不搬出去!”黄某到执行局后,向执行干警表示,女儿已经出嫁,自己现在一人生活,无可居住的地方。

    王某将66400元案款存入法院执行专户后,执行干警反复对黄某疏导、释法,黄某同意搬出房屋,但要求王某归还他电视、电脑等财务。

    黄某女儿称,自己正在装修新房,待装修完毕后,将父亲接到一起生活,另外,王某并未将电脑等财务归还其父。执行干警再次向双方释明法律后果,二人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现场主持双方对房屋及钥匙交接,黄某到法院领取66400元案款后,案件得以执结。

    近年来,法院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执行干警执行过程中,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方式方法,不断改变工作思路和方针,力争用执行干警的智慧与汗水,筑牢“最后一道防线”,让更多当事人应得权益得以实现,解决“执行难”。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反复释法 七旬退休老人主动配合执行】 相关信息
  以司法关爱助诉讼无“碍” [12-12]
  “细聊”交叉执行 “化解”执行难题 [12-12]
  新巴尔虎右旗人大常委会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民主测评工作 [11-25]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党日活动 [11-25]
  【诚信建设】“调后跟进+督促履行”助力诚信建设走深走实 [10-30]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习近平同加蓬总统邦戈举行会谈
 

双塔区法院立案庭: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推进法治化
双塔区法院:多措并举 筑牢司
         年初以来,朝阳市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