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新闻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同居26年成陌路 一声叹息道酸楚
发布时间:2017/4/10 20:52:34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殷举凯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16318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民生法制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殷举凯)同居26年,均已年近50岁,却各奔东西,形同陌路,只能用叹息道酸楚。这是胡某和孔某之间的结局。

    胡某与孔某恋爱后,于1991年1月同居生活,因孔某在1994年2月1日前未达到法定婚龄,同居期间虽然已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已成家另居),但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至今仍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同。同居期间,孔某不但有赌博恶习,还于2015年1月离家外出,至今未归。两年多的分居生活,彼此的不管不顾,令双方均认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共同生活下去也无必要,均同意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双方的户籍仍在一起,并且对共有财产即6间土木结构房屋未作分割。于是,胡某诉至法院。

    胡某和孔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按照双方约定的共有财产分割方案制作了调解书。看到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没有多余的话语,签收调解书时,承办法官问了一句:“26年了,你们就没有想过补办结婚证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吗?”然而,令承办法官想不到的是,双方给予的回答竟然是面带苦笑的一声“叹息”。

    法官寄语:恋爱的时光是美好的,家庭生活的时光是平淡的,因此,当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就应当做好在那“围城”里过平淡生活的准备,并且要共同努力去经营,用心去守护,否则,当彼此之间已无激情、不再浪漫,却常为生活琐事所累的时候,最后的结局就是分道扬镳,而留下的,可能就只有那万般无奈的叹息和满心的悲凉。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同居26年成陌路 一声叹息道酸楚】 相关信息
  以司法关爱助诉讼无“碍” [12-12]
  “细聊”交叉执行 “化解”执行难题 [12-12]
  新巴尔虎右旗人大常委会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民主测评工作 [11-25]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党日活动 [11-25]
  【诚信建设】“调后跟进+督促履行”助力诚信建设走深走实 [10-30]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习近平同加蓬总统邦戈举行会谈
 

双塔区法院立案庭: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推进法治化
双塔区法院:多措并举 筑牢司
         年初以来,朝阳市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