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26年成陌路 一声叹息道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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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4/10 20:52:34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殷举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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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法制网4月10日讯(通讯员 殷举凯)同居26年,均已年近50岁,却各奔东西,形同陌路,只能用叹息道酸楚。这是胡某和孔某之间的结局。
胡某与孔某恋爱后,于1991年1月同居生活,因孔某在1994年2月1日前未达到法定婚龄,同居期间虽然已生育了一子一女(现已成家另居),但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关系至今仍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同。同居期间,孔某不但有赌博恶习,还于2015年1月离家外出,至今未归。两年多的分居生活,彼此的不管不顾,令双方均认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共同生活下去也无必要,均同意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因双方的户籍仍在一起,并且对共有财产即6间土木结构房屋未作分割。于是,胡某诉至法院。
胡某和孔某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按照双方约定的共有财产分割方案制作了调解书。看到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没有多余的话语,签收调解书时,承办法官问了一句:“26年了,你们就没有想过补办结婚证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吗?”然而,令承办法官想不到的是,双方给予的回答竟然是面带苦笑的一声“叹息”。
法官寄语:恋爱的时光是美好的,家庭生活的时光是平淡的,因此,当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就应当做好在那“围城”里过平淡生活的准备,并且要共同努力去经营,用心去守护,否则,当彼此之间已无激情、不再浪漫,却常为生活琐事所累的时候,最后的结局就是分道扬镳,而留下的,可能就只有那万般无奈的叹息和满心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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