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新闻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永善法院告诫:请不要把申请执行当儿戏
发布时间:2017/3/15 11:52:58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刘云吉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16338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民生法制网3月15日讯(通讯员 刘云吉)2017年3月9日,永善法院执行法官对申请执行人王某进行普法教育后,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撤回执行申请。

      2017年3月7日,执行局接到一起王某申请执行永善县芸渡桥基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芸鼎公司)劳动争议案件,王某要求该公司给付其拖欠的工资。因该案属涉民生案件,法官刻不容缓,仔细翻阅卷宗材料后,通知被执行人芸鼎公司的承包经营人杨某来了解相关情况,杨某来到法院后,满腹委屈的道来事情的原委,芸鼎公司曾拖欠王某工资属实,其也因王某离开公司后剪断公司配电房的电源线,双方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经好友廖某、陈某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杨某便将拖欠给王某的工资拿给廖某、陈某转交给王某,只是事隔一年多了,杨某弄丢了王某打的领条。杨某边说边后悔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保管好这么有利的证据。

      法官听了杨某的这席话,为了查明案情,驱车到盐津县,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廖某、陈某等人,经过证实,杨某确实将工资支付给了王某。法官速将王某通知到场,最终,王某承认收到了杨某拿的钱。但认为这钱不属于芸鼎公司支付的工资。经过法官普法教育,解释杨某是芸鼎公司的承包经营人,他全权代表芸鼎公司支付工资给你,王某这才说到,我也是看到仲裁书上写的是由芸鼎公司支付工资给我,没有写杨某支付,我也就申请执行试试看,我的申请执行是不是合理。若不合理我就撤回执行申请。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法院的案件数逐年增加,案多人少,本身就造成法官很大的压力,若当事人再故意扰乱,就会损失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力量,进而耽误了真正需要法律帮助的人。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永善法院告诫:请不要把申请执行当儿戏】 相关信息
  以司法关爱助诉讼无“碍” [12-12]
  “细聊”交叉执行 “化解”执行难题 [12-12]
  新巴尔虎右旗人大常委会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开展法官履职评议民主测评工作 [11-25]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党支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主题党日活动 [11-25]
  【诚信建设】“调后跟进+督促履行”助力诚信建设走深走实 [10-30]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习近平同加蓬总统邦戈举行会谈
 

双塔区法院立案庭:进一步加强
         为深入推进法治化
双塔区法院:多措并举 筑牢司
         年初以来,朝阳市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