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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住房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发布时间:2017/7/13 20:04:31 信息来源:新华社 作者:佚名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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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宁7月12日电(记者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通过平台,广西各地公积金中心与全国各城市间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了无障碍转移接续,缴存职工可轻松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据介绍,从2016年11月开始,广西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开展接续平台的系统培训、督促检查、跟踪进度、测试上线、分批接入等工作。2017年6月底,广西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已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

  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了解到,此前,职工要迁移公积金账户需先到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开具相关证明,再拿证明回到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既繁琐又费时。

  平台上线后,按《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凡职工劳动关系异地间迁移,职工在转入地的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受理,并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信息传递至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出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资金转出,并通过平台反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转入地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入账,并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异地转移接续全部手续在11个工作日内办结。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7月9日,广西通过这一平台累计转出183笔,转出资金449.64万元;累计转入222笔,转入资金543.85万元。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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