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民生法制网 - 关注民生 弘扬法制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焦点关注 | 法制新闻 | 新法速递 | 法案释疑 | 普法社区 | 律师之窗 | 经济与法 | 司法前沿 | 检察风云 | 法苑撷英 | 警界采风 | 学术论文 | 新闻调查 | 红绿灯 | 法制故事 |
  房产 | 食品 | 旅游 | 汽车 | 教育 | 环保 | 健康 | 保险 | 就业 | 体育 | 互联网 | 人物 | 文化 | 金融 | 娱乐 | 女人 | 活动推介 | 网站公告 | 法律服务 |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频道 > 房产 > 正文内容
会员帐号: 登录密码:
开启“现房销售”模式 房企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17/6/6 20:34:30 信息来源:央视财经 作者:佚名  视力保护色:
浏览次数:54741次 【大字 中字 小字】【打 印

  新华网北京6月5日电(袁雅锦)距离深圳推出首宗试点现房销售的地块已一年有余,近日,广东又成为全国首个发文鼓励现房销售制度的省份。

  5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提出着力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其中尤以“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制度”一条最为引人关注。

  业内解读认为,“现房销售”模式一来有效地规避了开发商拖欠工程款、项目烂尾、质量问题频发等房屋建筑问题,二来实景兑现降低了购房者的顾虑与风险,无疑是一种利好,但对开发商而言将大大提高准入门槛和资金风险,对其开发能力也意味着更强的考验,需要一个长期的适应过程。

  深圳之前已有“螃蟹”

  其实,在鼓励和推行“现房模式”上,深圳并非首只螃蟹。

  早在2014年6月,上海就曾轻微试水预售制改革,当时挂牌出让的黄浦区五里桥街道104街坊39/1宗地块,就被要求地块内建成房屋不得预售,须以全装修现房销售。

  在业内看来,这更像是一次谨慎的市场试验,嗅察开发商的接受程度和市场的反应,由于各方面条件并不成熟,在随之的很长一段时间中都成为一个孤例。

  为何是深圳、广东?

  对于深圳及广东为何会成为首先鼓励现房销售制度的省市地区,克尔瑞集团高级分析师崔秀程观察认为,深圳作为首个现房销售试点,是在去年深圳楼市发展过热过快的背景下出现的,“其防范市场风险的动因更多一些,尤其是这样做无疑会在短时间内减少商品房的供给,在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的同时,还可以帮助区域楼市去库存,促进区域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广东房地产市场发展较早,当时外来人口导入速度快,为了满足更多的购房需求和完成房企的原始资本积累,期房预售制显然很受关注。

  “但从实际情况看,随着存量房源的增多,以及期房销售背后的各类乱象出现,当前确实需要进行管制。”他补充解释道。

  是调控短招还是长期趋势?

  据了解,《任务》对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做出了明确指示,强调因城施策,密切监控房地产市场动态,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同时提出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制度。

  业内对此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鼓励现房销售属于调控中的手段之一,比起预售制度中的非理性上涨的地价和房价,现房模式更有助于平稳楼市;另一种认为,现阶段而言预售制度仍是业内主流,现房销售在资金运作、开发模式、销售手段等方面都面临现实障碍,但很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发展新趋势。

  “现房发售还需要一个适应市场的过程,毕竟预售制度对于开发商来讲利大于弊,全国采取预售制度的城市还非常多,现阶段处于调控收紧状态,房企的资金链条本就已经开始绷紧,并不是广泛推广的好时机。”崔秀程接受采访时表示。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则认为,预售制度很难完全取消,“特别是对中小城市的中小房企来说,没有定金、预付款以及按揭贷款,开发资金就会承压”,但长期来看,预售制度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

  除了上海、深圳及广东其他地区,未来还有哪些城市将可能推出现房销售地块,或以其他形式加入预售制改革的名单?

  “一二线城市本就聚集了绝大部分实力房企,且处于供不应求的基本面,无论是现房发售还是预售制度,对其影响都不会太大,据我所知,北京的许多项目早已从期房过渡到现房了。”崔秀程向记者表示,“至于各城市是否推广现房发售,还是要视地方政府的调控策略和市场情况而定。”

【责任编辑:民生法制网】 

【开启“现房销售”模式 房企准备好了吗?】 相关信息
  专家:共有产权房迈出楼市调控长效机制一大步 [8-8]
  以基础性制度化解房地产泡沫风险 [8-8]
  “打补丁”又“钉钉子” 北京储备更多楼市调控工具 [8-8]
  基本生活费调整影响公积金贷款 [8-2]
  杭州:构建公租房和市场租赁房结合的“大租赁”平台 [8-2]
最新图片新闻
民生法制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民生法制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民生法制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30日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网站公告 更多>>>
热点图片新闻
永善县召开2017年征兵工作
 

    &nb


关于本站 | 服务热线 | 法律声明 | 隐私条款 | 付款事宜 | 广告服务 | 理事单位 | 通讯员 | 网站留言 |
Copyright(©)2006-2021 民生法制网 版权所有  IE5.0以上1024*768分辨率最佳
本站网络实名:民生法制网 网站法律顾问:柯彬慧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豫ICP备18042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