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驾驶四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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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3 10:00:11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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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醉酒后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在南阳油田发生交通事故,河南省南阳油田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对该男子立案侦查。
2020年11月2日晚22点35分许,男子张某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在油田泰山南路与一辆自行车追尾相撞。河南省南阳南阳油田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现场处置中发现,该男子张某有酒后驾驶嫌疑,即对张某抽取血样,后经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为:在送检的张某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70mg/100ml。因该男子张某驾驶的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2020年11月8日,河南省南阳油田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张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吊销其C1驾驶证驾驶资格。
警方提示:目前,道路上行驶的多种品牌和型号的四轮电动车,由于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机动车目录,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但其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范畴。如果上述四轮电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一律按照机动车对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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