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垦区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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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4/30 17:25:03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赵彦成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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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四师检察机关2019年民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昭苏垦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从线索受理、内部协作、上下协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入手整合办案资源,通过逐步形成内部监督合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线索受理。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梳理、移送、办理和反馈,建立内设部门工作信息互通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形成主动发现、摸排和移送案件线索的横向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监督联动。进一步发挥控告申诉受理举报、来信来访等窗口的作用,统一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受理。
二是加强内部协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部门的侦查监督职能优势,对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公益诉讼的行政违法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联合民行检察部门开展立案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和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公诉部门在办理涉及公益诉讼案件中应注重加强对公益的保护,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般按办理该类案件的程序进行处理,必要时民行检察部门可以协助办理;加强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信息的动态分析和有效利用,结合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办理,挖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提高内部各类案件信息的利用率。
三是上下协同办案一体化。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研究分析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系统考虑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调查取证、起诉、出庭审理、裁判等各环节安排。同时,建立案件质量管控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公益诉讼案件分级审查、审核和审批责任,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请示办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应当立案的案件、立案后拟作不起诉结案处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所有案件的诉前检察建议书都必须事先报分院,并应在审批后及时将相关 法律文书上报分院备案审查。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机制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将公益诉讼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增强民行检察部门力量,切实从思想观念、机构设置、力量投放上逐步改变重刑轻民的状况。结合智慧检务工程建设的推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证据调查、出庭示证等工作的技术含量。(昭苏垦区检察院 赵彦成 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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