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发积怨 伤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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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21:34:49 信息来源:民生法制网 作者: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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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法制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赵兵) 两个人之间如果有了积怨不化解,随着时间的积累有可能会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事情恶化。威信县就有这样的两个人,多年积怨一朝爆发,最终两人因为一件小事相互斗殴,造成一方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
王某和吴某两人系威信县扎西镇某村民小组人氏,邻居多年,两人曾有积怨。2016年11月17日,两人在路上相遇时,吴某将王某(其脚有残疾)当做拐杖的钢管抢走,王某随后追赶,在这期间,吴某跑到王某的母亲唐某家告诉她王某要打他,并将拐杖丢弃在唐某家,随后在他赶回家的路上,被已经追到唐某家并拿回拐杖的王某截到。两人在相互斗殴中,吴某被打的头皮开裂,右手骨折。后经鉴定,吴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威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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